我市現正辦理“五七”家屬工養老,但是讓人很不明白,為什麼要我們交費到2010年,而發工資要從2012年開始,那麼2010-2011年為什麼不給補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范圍是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籍、曾經與城鎮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系,截止2010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
此政策的出臺在2011年底,參保人員以2011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為繳費基數,一次性補繳15年。符合條件的人員自願選擇參加該保險,本人應在2012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逾期不再辦理。
正常企業退休人員的退休時間以人力社保局的審批時間為准,在審批的次月起領取養老金,而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參保後自2012年1月份享受,已經優於城職退休人員。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