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是1997年在外地參加工作,2006年6月人事關系全部從原單位調出來天津工作,在外地原單位無房也未享受住房補貼。現單位依據有關文件,對2006年5月18日在崗的職工發放了住房補貼。所以目前我沒得到住房補貼。請問我的住房補貼該如何辦理?希望領導能為我解決這一問題。
齊向麗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9月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