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原戶籍所在地是我母親單位分的房,後經我母親單位調房,我家遷至現住址。而原戶籍房後來幾經易主,其現在的所屬人及產權情況我們就不清楚了,該房本無從要起。
介於限價房的申請條件中,並沒有要求提供原戶籍房本的相關條文,河北區房管局要求我們出示原戶籍所在地房本的做法,有可能將符合申請條件者拒之門外。
特此求助,希望有關領導能幫忙解決。
感謝!
張媛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9月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