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為天津戶口,2008年至2011年在天津工作,2011年底去北京工作,現單位告知檔案中缺少在津期間繳費證明,問如何辦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跨省市流動就業人員辦理保險關系轉移,需要到原參保地社保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請您與天津參保分中心聯系。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