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在廣州工作,廣州戶口,妻子是天津河西區戶口,目前我們正在廣州購買二手樓,銀行同貸書已下,前去交稅被告知需要妻子戶籍所在地開具名下產權登記記錄情況,我在網上查到去年天津房管局出臺了《關於本市戶籍居民在外地購房需要出具產權登記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裡寫明“購房人不能到場需委托他人查詢的,應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明”,但是在網上一則新聞中看到目前河西區房管局辦理該項業務“必須本人親自前來辦理,目前還不能委托他人代辦”(http://news.tj.soufun.com/2012-08-17/8360039.htm),不知該新聞所報道是否屬實,我妻子目前已在廣州,是否可以請家人代辦該項業務?若可以,需要攜帶什麼證件?盼復,謝謝。
謹祝
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黃鑫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9月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