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駕駛證為B1,住址:和平區;初次領證日期為2004.09.13。
我按住址所在區,於9月4日到和平區安監車務大廳辦理年審手續,工作人員告訴我,我的落戶地在南開區某公司。讓我去南開區辦理。
請問正常手續是否是這樣,不是說已取消落戶了嗎,有無相關文件可供參考。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9月1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