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為第三期入住紅城的業主,自2010年10月入住至今已近兩年了,長蘆地產一年一年推說,在辦理產權的事宜,可產權證就是遲遲不到。
據說和柏麗花園的居民鬧事有關,可是購房時我們已簽訂了活動場地共用協議,但現在已專門為柏麗花園的業主單獨建了活動場地,我們沒有意見,不知還有什麼問題而影響我們的產權證。
請政府關注一下百姓民生,總不能因為一些人的無休止的、無窮盡的無理要求,而損害更多的人的合法權益吧?也懇請政府部門能夠公正地解決此事,不要把我們這些無辜的購房者攪入這場利益紛爭之中,犧牲我們的利益。
畢竟,購房在一個家庭中是一項舉足輕重的大事,沒有合法保障,換了誰能踏實呢?謝謝
尊敬的李向紅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調查處理。區房管局將電話聯系您解釋相關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