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3口居住在21平米的房子,諮詢後我家符合條件申請房屋補貼,辦的話要以前房子的房屋置換單,我家以前房子的位置在河北區王串場一號路正興裡,歸河北區烏江裡房管站管的,我2012年8月31日去問了,也從街道辦開了介紹信去,房管站的辦事人員姐姐說沒有就給開了個證明信,可是辦房屋補貼入卷要正式的置換單,證明信人家不認,天津市也有相關規定2004年以後都有房屋置換單,我就不明白我家的房子2009年賣的怎麼就沒有.我問她她說就沒有怎麼辦,就是沒有.說有的小區有 有的沒有,可是這給我們造成多大的麻煩,我家要是高收入大房子我還給政府添這亂乾嘛,希望相關部門給解決一下, 如果房管站真的沒有置換單我該怎麼辦,我更不明白2009年賣的房子竟然沒有置換單,怎麼統一要求下還有不一樣的辦理方法.
秦曉瑜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9月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與您進行了聯系,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