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紫雲園,從7月份起我家樓上就漏水。找過物業,物業說:“由兩家協商解決”。找過樓上,樓上修過一次,但還是漏水。樓上住戶覺得是房子本身的問題。請問這種情況是不是應該由物業來負責維修?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2-9-6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向塘沽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關於樓上住戶漏水的問題,應由上下兩家協調進行解決,樓上住戶應配合維修,不應由物業服務企業負責維修。如果您認為房屋質量存在問題,可以以購房合同為依據與開發商溝通解決,或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工作順利。
201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