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天津三年來大乾300天活動的深入,城市的面貌可畏換然一新,百姓的生活環境也有了極大的改善。但目前社會上有一些居的行為卻與這個時代所變離,為了一己私利非法擴建房屋,圈佔公共綠化種菜飼養家畜,嚴重影響了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而目前我們並沒有更有力的手段進行治理,因此我建議將預防、治理以及懲戒相結合。預防可以以宣傳為主,新建商品房與購房者簽字合同,明確其責任;中期治理就是發現問題及時與城管部門對其進行警告或走法律程序(但此種行為容易產生矛盾,這是也治理的癥結所以);最後是懲戒,所謂懲戒就是在其不履行相應責任時,對其行為進行存檔,在有違法行為且不聽勸告的業主出售該房屋時,進行治理,即如不恢復其房屋和公共綠地原有狀態前,不予辦理房屋買賣程序。相信細化該辦法可有效治理私搭亂建、圈佔綠地的行為。謝謝
“劉先生”網友您好:
您的建議我委已收到,並轉主管領導和職能部門參閱。謝謝您對市容環境的關心和愛護!
天津市市容園林委
二零一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