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單位一職工因為非典期間因陪護母親,患股骨頭壞死--屬非典後遺癥。看病花去數目可觀的醫藥費,因當時沒有相關政策,按普通門診報銷。現在找到單位要單位賠付個人支付的藥費,還要求單位自2003年起,按每年補助1100元,直至退休。請問我市關於賠付醫藥費及補助是否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單位每年補助1100元,咱們國家及市裡是否有相關文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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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