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國務院公布大病報銷比例有所提高,我市門特病現在執行的5.5萬元後,由自負百分之十變成自負百分之二十。是否有悖國家新政策?能否修改?也讓國家的惠民政策惠及天津普通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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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友:
您好!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30日正式公布的《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所指大病保險保障對象為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合)人,而非城鎮單位職工,我市城鄉居民醫保的報銷比例已超過50%,優於國家政策。同時我們盡快將您的建議反映給相關部門,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