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08年大學本科畢業到天津一家國企工作,2012年2月辭職去外省工作,並於2012年8月在天津買房,戶口也會隨著落戶在放自己所在地,現單位借口說與市公安局、市教委有協議,外地大學生進津辦理天津集體戶口的,辭職後必須將戶口遷出天津纔能辦理檔案轉出。導致我辭職半年一直不能拿到自己的檔案,請問天津市是否有相關的政策?勞動法是否又有相關的規定呢?我多次撥打市公安局戶政處電話23391123,一直無人接聽,所以想通過政民零距離諮詢一下。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9月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