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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孫尚利,出生1957年2月2日
本人自1976年10月進入中國遠洋運輸公司天津分公司參加工作,從事遠洋船員工作,1987年7月調離
遠洋公司到陸地工作,在遠洋公司工作11年,按照國家勞動保障制度遠洋船員工作滿10年的船員可在
年齡55周歲時按特崗退休,自此本人在2011年11月去過區社保,那裡工作人員講到了退休的月份再來
所以我2012年2月到區社保開始辦理退休的一些事物,因辦理退休這些事情本人不十分懂,在加上遠洋
公司在塘沽,因此2012年2月29日全部辦齊交到區社保,可在5月份區社保給我打電話講以前辦理的所有
材料作廢,應再從新辦理蓋章,理由是市裡下了新文件,2月15日之前的就不用了,2月15日之後的都應
從新辦理,並按超年算,自此我又新領表到遠洋公司蓋章,但這次遠洋公司不再給蓋章了,理由是他們
該乾的和蓋章都已經做過了,不能從新再做,所以到今天為止,我這退休的事還在掛著,現在我請求市
裡的有關部門為我這特崗退休一事想個辦法
至此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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