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寶寶屬於獨生子女,按天津市的獎勵辦法,每月應該給予10元獎勵,為什麼我們油田公司只給5元(我愛人無工作)?我該找誰要那5元獎勵?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根據《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自領證之月起至獨生子女年滿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十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城鎮居民有工作單位的,由夫妻雙方就業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城鎮居民無工作單位的,憑本人戶口本、《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通知單》等,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若還有不清楚的請撥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