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
你好,和平門(一中對面)於2007年10月交房,晚於合同約定,說是有違約金,但現在遲遲沒到位,房本也一直沒有,我們還清貸款撤抵押後,和平房管局說開發商少一個程序,可是開放商說是辦理初始登記後要房本去和平房管局,另,從中介那裡得知(也可以搜,前一段賣和平門的房子的都好像走退房再買房的手續,現在網上有的寫著有房本),也給中原地產打電話核實,說有業主的房本已經下來了,有的依舊沒有,我的一直沒有得到消息,剛給開發商打電話,說負責人不在,我記得2011年,有政策出臺規定:說是個人自己也可以去辦理房本是這樣麼?都需要什麼手續,有費用麼?2010年去和平房管局撤抵押的時候,說是開發商得給我們一個東西,纔能到房管局辦房本,開發商說這個東西被扣在和平區政府了,望解決一下,因近期看了名門廣場,說是房本只寫10平米,所以,我擔心和平門的房子房本不會也是小房本吧? 請給予答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區政府已責成有關部門辦理,並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和平區政府為民服務網絡辦公室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已與您電話溝通。建議您通過法律渠道解決這一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