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區領導十分重視,已責成區相關部門進行辦理,待有確切結果後我們將再次向您反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
尊敬的"受害網友"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關於"寶平醫院建樓後影響宣化牌街住戶的室內采光"的問題,區領導十分重視,並責成區規劃局進行辦理,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經查,1996年城關鎮醫院(現寶平醫院)在原門診樓向西接建長度約28.5米,層數和高度與原樓一致的樓房。接建樓房北側外牆距信訪人正房約13米,符合當時天津市建築擋光間距標准。該建設行為未取得規劃建設部門許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該違法建設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應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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