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我與女朋友(未領取結婚證)近期共同籌集首付購買了房子,以她的名義辦理純按揭貸款,房本暫時只寫她的名字。請問等到我們正式領證結婚後,假如再以我的名義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算作家庭的第二套住房嗎?那時候沒有還完按揭貸款會對我們的公積金貸款有什麼影響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按照現行公積金貸款政策,住房套數按照家庭住房貸款筆數確定,個人住房貸款筆數以《個人信用報告》和《住房公積金還款情況查詢單》上的記載進行認定,您可以在貸款時攜帶貸款相關資料到貸款銀行查詢。經與您核實,如您婚後再次購房應按照二套房進行認定,單純的公積金貸款購二套房首付50%。更多問題請詳詢96266,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