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去華明管委會諮詢還遷商業房房本問題,主管領導說不給辦理,這我就不明白了,為什麼還遷的住宅有房本,而商業用房沒有房本呢?既然是個人還遷的商業房,產權為什麼不是我們的,產權而是賓利公司的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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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麗區政府
2012年9月3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華明示范鎮商業用房是由政府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的,產權屬國資委所有,華明街道辦事處進行管理使用。在商鋪使用問題上,前期街道辦事處與區政府協商,考慮到華明街存在樓房底商的現狀,同意由街道拆遷辦認定後予以置換,而不同於住宅還遷。置換戶具有管理使用權,並不是產權人。也就是與置換戶在村隊原有商鋪性質一樣,置換戶原有商鋪並未有商業房證。因此現不能辦理房產證。
201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