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工作調動,我夫妻戶口在南開區保山道的集體戶,孩子戶口在外地。今年購買了和平區天津大都會的商品房,交房日期為2013年12月。請問能夠憑購房合同將集體戶口落到房子所在地址,並將嗎孩子戶口一並遷來嗎?如果可以的話應該攜帶哪些證件如何辦理呢?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8月2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