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房管局領導:
我們是雙港新家園新尚園的業主,為我們提供物業服務的是“天津市華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該企業在貴局登記的是三級物業服務企業,而其在該小區內卻按一級服務企業的標准收取,請問這樣的收費合理嗎?
還有,根據《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和指導價格標准》規定,“對本小區出入機動車驗證,對外來車輛登記換證”、“對出入小區車輛進行引導,行駛有序並停放在指定位置”、“外牆及公共空間無亂張貼、無亂涂、無亂畫、無懸掛”、“對違反規定私搭亂建及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現象及時勸告,並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等等諸方面均不能達到三級物業服務水平,造成現小區內車輛(包括本小區和外部車輛)隨意進出入、亂停放,小廣告隨處可見,私搭亂建幾乎各個樓都有,還有的業主把原本屬於公共面積的樓道空間,利用位置(金角)優勢,將靠近自家一側壘起來成了自家空間,嚴重損害了鄰裡的使用權等等,諸如此類現象,物業公司視而不見,卻還收著一級物業服務費,請問他們這樣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業主的利益得不到維護,我們為什麼還要交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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