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45周歲,家住河東區,我是低保戶。前些年我的一個朋友在不是低保的情況下。享受了養老保險的優惠政策。他告訴我45歲就可以辦。我想我是低保戶,他不是都能享受。我是低保戶(因為我是肯定比他生活困難,國家纔照顧我)。可就因為我愛人是外省戶口就不行。我不明白是我在辦養老保險,不是她辦。與她有什麼關系呢?我今年45歲了,年紀一天大一天,我不想老了以後給社會添麻煩,感謝政府這個好政策,可為什麼好政策還與配偶有關系?我愛人講:要不我們離婚你去辦,(工作人員說我沒有配偶到行了。我懇求黨、政府。在我還能為自己後半生做點什麼的情況下,幫幫我,我不享受這種優惠,我交不起全額的養老保險。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零就業家庭、單親家庭、贍養患重大疾病直系親屬家庭就業困難人員和城鎮低保家庭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就業困難人員,從事靈活就業的,3年內給予75%的社保補貼。其他經認定的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就業困難人員從事靈活就業的,3年內給予50%的社保補貼。您是否符合享受條件,需要到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認定申請。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