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我是東北角藝術公寓的業主,房子買了兩年半了,合同規定1011年12月30日交房,但是由於開發商的問題導致延期,後來承諾6月底交房,但是,時至今日仍然沒有任何交房的消息,開發商說不交房的原因是電力沒有接通,電力局不給接電,所以造成無法入住,至今開發商沒有承諾具體的交房日期,延期違約金也沒有兌現。我們是急著用房的業主,這樣不停的推脫給我造成了極大地損失,不知何時纔能正式交房並兌現延期違約金,請政府給與解答,另外,政府能否幫忙協調電力問題盡快解決。感謝不盡。
尊敬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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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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