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拆遷協議原件不慎丟失,到原開發商處補發證明一份。到街房補辦,房補辦說;不行,要把原拆遷協議拿來纔行。我再次返回原開發商處,要求開拆遷協議,開發商處回答說;沒有原拆遷協議,只有大流水單。我該怎麼辦?
劉燕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8月2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