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近期准備購買一套二手房,為我本人首套購房,天津開發區的二手房市場指導單價為12000元,中介說通過房管所給我想要購買的房屋進行評估,評估單價12600元,但我實際和賣方談的成交單價不到11000元,房屋過五年,且房屋面積和小區容積率均符合普通住宅要求。
請問,我是否需要繳納差額營業稅?此房屋是否算普通住宅?
房屋單價(是否繳納營業稅)的界定是以實際成交價為准還是以評估價為准?所謂的評估價是以什麼依據或者標准?
謝謝
FROG網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8月2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