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殘疾人保障條例自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規定殘疾人免費車坐公交地鐵等交通工具,然交通部門時至今日仍未執行,既然它是一部法律條文,局在其頒布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交通部門拒不執行是何道理?請不要搪塞,給我們殘疾人士一個說法。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以二次回復的形式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2年8月21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我局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目前沒有接到相關部門的通知,因此殘疾人還不能免費乘車。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