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和平區委、相關部門領導您好:
我想諮詢一下:公租房2012年2月20日起,不再受理一居室單元住房的申請。待2013年首批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具備推出條件後,可按規定提出正式申請。這個是什麼意思呀,是現在預定2013年的房子已經滿了,要等到2013年以後推出新的公租房再申請,還是現在正在建設的公租房等到2013年當年下來的房子就可以申請呀?如果現在申請公租房,2013年下來的房子我們能申請上嗎?
謝謝!
楊雪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8月1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