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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和平區福泰溫泉公寓B座1607的住戶,最近的幾場大雨讓我們的生活紊亂,痛苦不堪!
我是去年買的二手房,裝修時我們就發現曾有陽臺的雨水管漏水,問過物業公司,他們推脫沒有維修基金不負責維修,我們沒辦法,只好自己請人對陽臺的雨水管做了兩次維修。但7月21日的大雨不僅造成陽臺再次滲水,而且兩個臥室房頂也出現漏水,電梯間下的過道也出現漏雨。我們找了修漏房的做了補漏,可是7月31日的連雨天又出現漏雨,臥室房頂的情況更加嚴重,屋頂掉灰,床都被淋濕了。於是在8月11日又找了一個修漏房的將這幾處都鋪了SBS卷材,但發現陽臺的雨水管鏽了,已經不能靠自己修了。當時從表面檢查已經找不到會漏雨的地方了,可是昨晚的一場綿綿細雨導致這四處又都出現漏雨,反復維修但不能解決問題讓我們感覺無能為力,痛苦不堪了。
現在物業公司以沒有維修基金為由推脫責任,我已經找過居委會,她們也是沒有說法,只說是報到民政科。我們已經本著減少損失少麻煩部門的原則自己請人多次維修也花了很多錢,但仍不解決問題。我的屋頂不是我個人的屋頂,我住的不是平房,是公共的屋頂,雨水管和電梯間更是公共部位,現在維修的結果表明有可能是其它部位竄水影響的。物業公司不能以沒有維修基金推脫責任,那出現其它問題呢?地下室積水呢?電梯損壞呢?現在牆體已經有開裂情況,如果遇到地震不堪設想!難道這些都要住戶自己承擔嗎?!現在市裡對危漏房屋的維修十分重視,但我們的問題什麼時候纔能得到解決呢?我想請區政府相關部門能幫助協調盡快解決問題,讓我們真正感受到社會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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