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裝修,將裝修廢料裝入編織袋後纔放於小區內垃圾桶旁。負責南開區三潭東裡小區的垃圾處理人員,並未指出有何明文規定,自稱自己是環衛局人員用手機打電話給我任意索要100元,說交錢纔清理垃圾。
我對此非常不理解和氣憤,居民繳納的物業費和納稅人的稅費不就是用於享受公共服務嗎?希望有關部門給出具有明文規定的合理解釋,給予市民公正的處理辦法!
打電話要錢的是一位女性,手機號15620816459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問題已轉相關部門,結果將很快回復您。
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2年8月
您好,留言收悉。已轉相關部門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