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1年購買了紅橋區浩達公寓的商品房,今年雨水比較大,房屋開始漏雨,我找小區物業,小區物業不管,我找紅橋房管局,紅橋房管局也不管,我找紅橋物業辦,紅橋物業辦也不管,理由只有一個,03年之前的商品房,沒有維修基金,他們都不管,難道僅僅因為我買房早這個原因,就能撒手不管了嗎,不幫助我們老百姓解決問題了嗎?我想要的幫助對於你們來說很簡單,給我介紹一個有經驗的維修隊伍,避免發生反復維修以及不治聾反致啞的情況(費用我們自理),辦法總比困難多,希望政府給予幫助
郝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8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與您進行了聯系,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