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真心的感謝新區領導們,讓我知道了還真有說理的地方,我母親被打的事您們真的也費心了,我代表母親由衷的感謝您,在和你反應後派出所也說了和我媽媽單位是關系單位他們當初接到的命令是不宜處理那個人,我和您反應後派出所纔積極的處理了此事,雖然藥費花了4999,只賠了我2400元,但我們也不失望,只要他賠錢就證明他錯了,民警最後的態度也可以。我們也就認可了。但是我萬萬沒想到園林管理中心的領導是這麼的昧良心,打我母親者沒有受單位任何的處理哪怕是口頭的呢,打人者上班喝酒遲到後把我母親打了領導就沒有處罰,事業單位難道就沒有規章制度嘛,那些規章制度只是給我媽媽他們這些乾了一輩的工作人制定的嘛?今天我媽媽去開支了,結果領導把我母親的工資給扣了,我就想問問新區領導們,有這麼不講理的嘛太欺負認了!我母親上班去挨打了藥費賠了一半,就是看在還有幾個月就退休了,而且打人的還是領導,再次希望您給過問一下,您們一過問漢沽領導都會重視,要不他們太欺負認了,真的沒地方說理去。謝謝您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