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問二手房交易中的營業稅減免是以房屋距離上次交易是否過五年計算的,我於日前購買了一套中山門的2001左右入住的還遷房,由於歷史原因,房屋產權證今年初纔發放,產權證上的日期也是2012年的,同時契稅票上有兩個日期,一個是契約成立日期,這個日期是2001年的,但填發日期也是2012年的,請問這種情況下,房屋交易是否算過五年,是否需要繳納營業稅?謝謝
李兆欣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於2012年8月10日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