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和老公現在在開發區工作,目前,我們有了baby,要開准生證。由於我老公的戶口是在市裡河西區的東風裡,現居住小區的居委會要我們去老公的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和街道辦開具《人口分離人員婚育情況證明》。
而東風裡的居委會和街道辦說要我們提供老公檔案所在地開具的初婚初育證明,由於老公的檔案在北方人纔市場,這初婚初育證明怎麼纔能讓北方人纔市場開具呀!聽周圍的同事和開發區的居委會都說,這初婚初育證明由我們兩個人的公司開具就可以了,為什麼這東風裡居委會非要我們去檔案所在地開具呢?
請求相關部門給予解決的辦法!
尊敬的“李東芳”網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非常重視,立即責成區馬場街辦事處進行核查。具體情況會有工作人員和您聯系協調解決相關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區政府
201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