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負責人:您好!我家原來的住房(河東中山門)幾年前早已賣掉,現在在新購的河東、和平兩套房輪換居住;我們一家三口的戶口還在原住地中山門一直未遷。我諮詢一下:我們打算我和我愛人夫妻兩個遷至河東的新房戶籍地,我女兒(24歲)遷至和平的新房戶籍地,可以嗎?(兩套房的房本都是我愛人的名字)
諮詢人:楊文慧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8月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