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西喜年廣場的業主,房子是2011年12月交工的,當時就交了2012年1月--2012年3月的暖氣費,說第一年的暖氣費有規定必須交,供暖溫度一直不達標,曾多次找到物業開發商及供暖部門,均無人處理,供暖部門說頭一年歸開發商管理,開發商說不暖是供暖的問題,供暖期間室內溫度一直在14度左右,今年供暖季又要到了,如溫度還不達標我們應該如何處理?哪個單位能給解決? 如果想停止供暖如何辦理?
尊敬的“王靜”網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非常重視,立即責成區相關部門進行核查。具體情況稍後會有工作人員和您聯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區政府
2012年8月13日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非常重視,立即責成區建委進行核查。具體情況會有工作人員和您聯系解釋相關問題。
201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