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天車進水了停馬路邊上,還給貼條,望交管部門領導給主持公道!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區政府已責成有關部門辦理,並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和平區政府為民服務網絡辦公室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支隊進行核查辦理。
經查,反映人被貼條車輛的牌照號為津MAA003,2012年7月27日11時48分,因在南京路與湖北路交口違法停車,被我支隊泰安道大隊民警攝錄貼條。
泰安道大隊與反映人進行了聯系,經過詢問得知,其車輛因下雨進水,停在了南京路與湖北路交口的公安醫院一側,後被民警貼條攝錄了。其對民警的處罰有異議。泰安道大隊了解情況後,告知反映人,如對攝錄有異議,可以通過申請行政復議途徑解決。反映人對我大隊的解釋表示理解和滿意。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