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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區犀地朗文名邸物業是由深圳銀典物業的天津分公司負責。但是該公司只顧收費,不履行物業管理服務責任。一是,業主私自佔用公共空間違法封閉自用,從來沒有看見物業制止,私搭亂蓋成風,影響小區美觀和建築安全;二是,商家在小區違法經營沒有制止,更沒有申請主管部門介入執法,如六號樓一樓開了一家足療店,五號樓8樓開了一家美容院;三是出入管理混亂。目前業主都有出入卡,但是小區門禁形同虛設,大門隨意開啟,根本不盤問登記,每天業主的門上都有商戶的宣傳材料,嚴重影響業主人身和財產安全;四是車輛管理。物業規定地面不准停車,只有購買車位的車輛纔能進入小區,而且一車一位均發了標識,但是實際上根本就不管有無車標車位,每天小區地上都有無車標車輛停放,地下車庫也有無車位車輛混入,這種情況只能是物業管理員私自放入,不然無法進入,而且亂停亂放,影響車輛通行。
請問物業管理不到位有什麼處罰措施?不管管理好壞,業主的物業費都得照交不誤,那極不公平!顯失公平,這是霸王條款。
請主管部門介入,如何規范物業管理,廣而告之!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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