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發改委相關部門:
本人關於熱能損耗補償費存有如下問題和投訴,望予以解決。
1.該收費據我所知並未嚴格進行價格聽證,雖貴部門曾解釋約請了了相關人大代表等征詢意見,但相關文件並未公開。現請予公示。
2.該收費是否有物價部門批文,請公示。
3.該收費標准是如何核算的?成本構成如何?請公示。
4.我所居住小區每戶均已安裝供暖的“一戶一表”,為何不能按照流量計費?
5.本人日前於國際水上村供暖收費站已繳納熱能損耗補償費,但其並未按照《天津市集中供熱暫停和恢復用熱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開具統一采暖供熱發票,而且未給予合理解釋。
尊敬的王靜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一、關於熱能損耗補償費 2010年6月1日,市人大頒布實施的《天津市供用熱條列》第25條規定:在不影響其他用熱戶正常采暖和供熱設施安全運行的前提下,用熱戶要求暫停供熱的,交納熱能損耗補償費。根據條例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借鑒我國北方許多城市收取損耗補償費的做法,市建委會同市發改委研究並經市政府批准後,印發了《天津市集中供熱暫停和恢復用熱管理辦法》(建公用[2010]1195號)。 對暫停供熱收取20%的熱能損耗補償費,主要是基於以下理由:一是由於供熱系統的特殊性、復雜性,單獨的一個用熱戶都是供熱系統的組成部分,停熱對整個系統的運行工況是有影響的,還會影響其他用熱戶的用熱效果。二是供熱系統建設具有區域性,無論用戶是否用熱,要進行維修和管理,投入的資金只能由用熱戶交納一定的熱費(或補償費)來彌補,纔能保證供熱生存和發展。三是現行供熱成本中,包括按用熱負荷佔用的固定成本和按供應熱量的可變成本兩部分,其中固定成本佔供熱成本的20%以上。固定成本主要考慮供熱管網(設備)的折舊、維修以及建築公共部分耗熱,盡管與用熱戶是否用熱沒有直接關系,也須有這部分投入,其費用應由各個熱用戶共同分擔。變動成本是指部分水、電、燃料等費用,用戶暫停供熱後,只是減少了變動成本的支出,固定成本中的人工、管網維修、管網折舊等費用不會因某些用戶暫停供熱而減少。 鑒於熱能損耗補償費不在政府定價聽證目錄內,因此沒有舉行公開聽證。但為更好的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分別召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消費者代表參加的座談會。另外,對低收入群體重點優撫對象制定了減免政策。 二、關於計量供熱等問題 計量供熱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建築節能、供熱系統節能、供熱技術管理水平,以及供熱企業和群眾利益等問題。為做好我市的供熱計量工作,市供熱辦公室已在部分住宅小區開展計量收費工作,為在全市推行摸索總結經驗做法。有關計量收費和供熱發票使用,請諮詢市供熱辦公室。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