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8年畢業分配天津河西工作,大學本科,有單位集體戶口(河西)。我對象09年畢業,大學本科,分配到天津某大學幼兒園工作,由於該園沒有集體戶口,我對象戶口一直在外省。
我們於10年在西青區購得住房一套,戶主姓名中沒有我對象。房子到2012年10月入住,目前無房產證。
我們於12年6月在河西登記結婚。
請問我對象的戶籍如何能遷入天津(河西、西青均可)?
詢問多個部門未果,請求解答,感激不盡。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8月6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愛人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