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前一陣子在醫院做了手術,術後因為手術縫合傷口在腳間所以出院後只能在床上靜養,一直到腳底完全愈合纔能下地(一下地走路縫合外會裂開),所以只能在家不能去幼兒園,在此期間和幼兒園商量,園方表示在家比較合適(以防傷口裂開無法分辨責任)。但是這期間在家休養兩個月,幼兒園應當如何合理的收托兒費呢??其中,這兩個月的保育費應當收嗎?應當如何交纔合理呢?交多少錢纔對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不知您的小孩在哪所幼兒園(國辦 民辦)可與區教育局聯系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201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