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小孩在東麗區金鍾街大畢莊金鍾新城30號樓2門101金鍾寶貝幼兒園上學。2012年7月30日在上學時戴著一個奶奶給他買的生日禮物金佛墜,晚上放學剛從校車上下來發現金墜不見了,問幼兒園老板兼校車司機。老板說回去找找,結果說沒找到。
後來有在東麗教委查詢該幼兒園,該幼兒園未在教委注冊登記,屬於非法辦學。
我的問題是:
1、小孩在托管幼兒園丟失或被竊貴重物品,幼兒園如何擔責?
2、該所幼兒園若確認非法辦學,如何處理?
非常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2年8月6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相關工作人員已與您取得聯系。
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