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83年9月29日出生於無暇街西窯村,出生時即為農業戶口,且一直以農村土地作為自己的生產生活來源,分過一點錢。後來於2004年於李場子村的魏麗春結婚,婚後仍以村集體土地作為自己的生活來源,在此期間我的戶口將遷入此村了,但亦未享受此村的任何村民待遇。因此根據我國法?之規定,作為一個東麗區的不能‘兩頭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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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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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麗區政府
2012年8月6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經核實,李場子村已於2000年開始整合,並界定享受村民待遇人員資格。您於2004年嫁入李場子村,是在李場子村界定享受人員資格時點之外,因此,不享受該村村民待遇。
201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