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工廠工作超過了15年,現在不想繼續上班了,沒有合同和保險,請問現在不乾了工廠可以給補助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實施,2008年1月1日前已建立勞動關系,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勞動合同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
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沒有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未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可以到仲裁部門申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