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愛人都是天津集體戶口,2010年10月在買的商品房—保利玫瑰灣,該房屬於東麗區大畢莊派出所管轄。我們孩子今天年初出生,已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新房地址),我想問下房本沒下來能否憑借購房合同什麼的先給孩子上戶口呢?
我正報生育津貼的,而其中一項所需材料(獨生子女證)必需要孩子的身份證號。
以致辦理陷入僵局,請問我該如何馬上給孩子上戶口呢?像這種情況派出所可以辦理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7月31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