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東區濱河新苑45-4-601的居民,2010年夏季漏雨,報修物業,物業只用膠將房頂的縫隙補了補。
2011年雨季繼續漏雨,報修物業,始終無人問津。
今年再次報修,物業說物業費不包括房屋維修基金,並要求修完立即交物業費(因去年未修,今年的物業費我們尚未繳納)。
我們妥協之後,本月28日終於來人查看,說帶來的膠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回去商量。29日我們再次打電話催問,說周一再跟領導商量。
我們現在應該屬於搶修,因為暴雨過後至今晴了這麼多天,屋頂早就沒水了,但室內仍滴水不斷,根本無法居住了。所以不能再拖延了,今煩請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協調解決!
另:小區路面常年失修,坑窪不平,特別是經大雨洗刷,坑窪加大,行車比走山路還要顛簸。雖常修補,但問題是越來越大。
尊敬的戴志梅網友:
您好,針對您反映的問題,我們已派人員與您聯系,解釋相關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