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好:
我是南開區三潭路一戶居民,在2007年買了一套二手房,由於當時沒有經驗,忽視了暖氣過戶的問題,後纔知這套房子已經欠了3年暖氣費了,而且供熱站登記的戶主,並非賣我房子的戶主。就是說這套房子第一任房主就欠暖氣費了,現在供熱站讓我們交以前的暖氣費。
我這邊認同交我們買房以後的暖氣費。以前的欠下的暖氣費在以前應該有供熱站追繳,而不是找我們交,責任不在於我們。
現在已經2012年了,5年過去了,問題還沒有解決。
望有關領導重視這個問題,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問題已轉相關部門,結果將很快回復您。
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2年8月
您好,留言收悉。請撥打宏源熱力公司電話27431168進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