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同志:
您好!
我家有一處老房子是公產房,目前閑置,打算出租。
請問:
1、公產房能否出租給他人居住?
2、聽說需要到所在區房管局去辦理備案,是真的嗎?
3、聽說公產房出租後,如果本市租賃人名下無房,在房屋拆遷時會分得部分拆遷款,這是真的嗎?如果我們在房管局辦理備案後,一旦房屋拆遷,能保證拆遷款全部為我家所有嗎?
4、到房管局備案,都需要什麼手續、費用?據說出租後公產房的房租每月要增加一倍,每年還要另外交管理費用,這是真的嗎?
5、公產房出租還有什麼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項?
謝謝您!
劉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