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門負責人,我有了解國家對噪音污染我非常嚴格的定義和管理標准,但是地處和平區赤峰道112號的無良商家B攝影一直用室外音箱常年播放音樂,音量相當大,樓內居民多次報警協商,可是警察一走他就接著放,相當猖狂!這其中我103室的我和一樓地下室是受害最深的,我們在這裡工作居住近兩年了,現在我已經換上嚴重的神經衰弱,請求執法部門嚴懲噪音制造者!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7月3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