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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近期申請外地社保轉入是困難重重,現在想諮詢您:養老轉移的參保憑證開的很順利。但是醫療轉移,開始塘沽這邊要原參保地(太原)先開醫療參保證明,原參保地就非要塘沽先開接收函,最後在我萬分懇求下塘沽社保的大姐終於先開給我同意接收醫保的聯系函,我拿著聯系函給太原後太原給我開了醫保參保憑證,我拿參保憑證回塘沽辦理轉入時塘沽的大姐又說既然我們先開了聯系函,那太原就應該把參保憑證和信息表都開過來,她不開第二次的聯系函了,讓我回太原再跟他們要信息表去,我跟太原要,但是太原說醫保轉移只用參保憑證就行,上面寫明了參保時間段,塘沽這邊按照憑證上時間段給我醫療累計上就行了,沒有信息表。
我想問問你們我現在該怎麼辦啊,如果太原開不出那個信息表,那我的醫療是不是就轉不成了呢?
塘沽社保還說醫療必須和養老一起轉,請問有這個硬性規定嗎?我這個情況是不是就是醫療把養老拖累的也轉不了呢?
還有一個問題,我戶口在濱海人纔集體戶上,塘沽社保說除了要我個人戶口頁外還要戶主的戶口頁,但是集體戶的戶主頁是肯定借不出來的,最多能給我張戶主頁復印件再加蓋他們人纔市場的公章,請問這樣能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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