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09年9月在靜海縣辦理藍印戶口,因特殊情況,至今未辦理轉紅印手續,現在還可以辦嗎?是否有藍印轉紅印時限的政策規定?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7月30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現行戶口管理規定,購買商品住房申報藍印戶口轉常住戶口的條件是:房屋產權沒有發生變化,無抵押、貸款等情況,持藍印戶口人員在津期間無違法犯罪記錄,藍印戶口批准兩年後即可申報轉為天津市常住戶口。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10月22日